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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黄剑扬律师 黄剑扬律师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律专业,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从事法律工作10年,从业至今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拥有优秀的法律服务团队,特别善长处理合同、婚姻、债券债务等诉讼及非诉案件,强大的法律团队分工合作,可以处理...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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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黄剑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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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401201210034967

执业律所:广东励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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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涉外结婚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涉外结婚公证为了证明当事人的结婚这一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当事人需要向公证机构提交相关的材料。 涉外结婚公证需要哪些材料?下面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涉外结婚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当事人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证明。

  2、当事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夫妻双方照片。

  3、结婚公证申请人一般应亲自办理,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

  (2)结婚证原件。

  涉外结婚公证程序

  1、需要经过文书生成地的公证机关公证;

  2、到该国外交部门办理认证;

  3、送交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只有经过这三步确认的文书,才能在国内的法院使用。

  港澳台地区的涉外结婚公证

  关于港、澳、台地区的公证认证:

  1、来自香港的法律文书:需要先委托中国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公证律师做公证(包括查核和公证),然后再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后才能寄回国内使用。

  2、来自澳门的法律文书:需要先委托中国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公证律师做公证,支付是否需要像香港那样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目前并无明确要求。

  3、来自台湾的法律文书:委托台湾的律师到台公证机关公证;公证副本寄交内地公证员协会进行核证,核证后的法律律文书即可在内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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