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广州律师网!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您所在的位置: 广州律师网 >法律常识

律师介绍

黄剑扬律师 黄剑扬律师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律专业,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从事法律工作10年,从业至今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拥有优秀的法律服务团队,特别善长处理合同、婚姻、债券债务等诉讼及非诉案件,强大的法律团队分工合作,可以处理...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黄剑扬律师

电话号码:020-37733113

手机号码:13760829933

邮箱地址:13760829933@163.com

执业证号:14401201210034967

执业律所:广东励信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迎宾大道123号名高中心7层19室

法律常识

网络借贷纠纷起诉需要的材料

  摘要: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已经成为民间借贷流通的主要途径,网络借贷则是民间借贷的新形式。但网络借贷有优点也有缺陷,当出现纠纷时,网络借贷纠纷起诉需要哪些材料?下面由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网络借贷纠纷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1、借款协议

  主要是证明被告借款人与出借人形成借款关系,逾期还款的罚息的计算方式、债权转让的条件等内容。

  2、放款记录

  证明原告通过指定账户向被告借款人划付人民币。

  3、短信及电话催收记录

  证明原告曾多次以各种方式催告被告还款。

  4、第三方支付公司盖章的放款凭证

  证明原告通过第三方支付公司将借款交付给被告借款人。

  5、代付服务协议和委托书

  证明原告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相关代付事宜。

  6、债权转让通知

  证明出借人将债权转让给原告,发送债权转让通知给借款人。

  7、居间方后台记录

  证明被告借款人未偿付的剩余本金数额及还款情况。

  8、其他合同或者记录

  证明其他相关事项。

  网络借贷的利弊是什么?

  1、网络借贷的优点

  (1)快速便捷。

  (2)借贷的对象广泛。

  2、网络借贷的缺陷

  (1)网络借贷虽然可以通过电话、网络以及其他渠道对借款人基本信息进行调查,但这只是贷款的最基础部分,借款人的信用、经营状况以及贷款用途很难跟踪调查,这是最大的风险所在。

  (2)尽管网络借贷平台需要审核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但是这些身份证件存在造假的可能。

  (3)对于网络借贷中债权无法得到清偿的现实,网络借贷平台对此亦无能为力。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3760829933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迎宾大道123号名高中心7层19室

Copyright © 2017 www.gzhjyl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